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的通告
為維護漢中地區空中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漢中市加強“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區域和時間
(一)管控區域
漢中市行政區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圍內。
(二)管控時段
2023年5月11日0時至5月21日24時。
二、管控對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飄氣球及孔明燈等其他空飄物。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區域和時段內,禁止一切未經空軍或民航空管部門批準的“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施放。
(二)對于違法違規飛行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制止,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群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特此通告。
漢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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