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上半年消費者投訴舉報數據分析報告》。
一、2020年上半年總體情況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省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2435件,其中:投訴1686件,舉報749件。已辦復2367件,辦復率97.21%,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17萬元。
2020年投訴舉報數量與去年相比上升61.69%(去年同期1506件)。
詳見下圖:
上升的主要原因:
一是涉及防疫用品價格投訴數量短期內上升較快。因疫情突發,群眾防疫用消殺用品很快斷貨,新組織回的商品價格偏高引發投訴,同時,存在個別不法商家對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趁機漲價,干擾市場正常秩序所致。
二是碧桂園小區降價銷售風波引發的房地產相關行業投訴數量上升。同時,陸續有樓盤建成交房時,發生合同約定未能全部兌現,引發房產和物業等投訴。
三是復工復產期間,個別預付卡企業因前期經營不善或資金困難,出現了關門跑路等情況,引發消費者集中投訴。
二、消費者投訴、舉報情況分析
(一)消費者投訴情況分析
消費者投訴共計1686件,已辦復1651件,辦復率97.92 %。消費者投訴分為商品類投訴與服務類投訴,具體情況如下:
1、商品類投訴887件,占整個消費投訴件總數的52.61%。商品類投訴量前五名依次是:食品類175件,占比19.73%;交通工具類167件,占比18.83%;服裝鞋帽類 72件,占比8.12%;家居用品類55件,占比6.20%;家用電器類34件,占比3.83%。以上五類投訴占商品類投訴的56.71%。具體見圖:
表1 2020年上半年全市商品類投訴前五名統計表
2、服務類投訴799件,占整個消費投訴案件總數的47.39%。在服務類投訴中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銷售服務類 185件,占比23.15%;價格服務類125件,占比15.64%;餐飲、住宿服務類102件,占比13.14%;物業服務類85件,占比10.64%;文化、娛樂、體育服務類59件,占比7.38%。以上五類投訴占服務類投訴的69.95%。具體見圖:
表2 2020年上半年全市服務類投訴前五名統計表
(二)消費者舉報情況分析
2020年上半年投訴舉報平臺共接到消費者舉報749件,辦結716件,辦結率95.59%。按涉案性質分,前四位分別是違反價格管理法律法規類138件,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類39件,違反商標廣告管理法律法規類34件,違反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類27件。
三、市場熱點分析
(一)疫情防控期間市場亂象有效遏制
因新冠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牽動人心,群眾投訴舉報咨詢主要集中在物價、產品質量和假冒商標等方面。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立足職能,堅持問題導向,迅速開展專項整治,有效遏制了哄抬物價、以次充好等市場亂象。
一是疫情始發時,涉及口罩、消殺等防護用品及相關緊俏藥品價格的咨詢投訴迅速攀升。
至5月初,隨著市場監管力度的加強和疫情防控形勢的好轉,此類投訴舉報全面回落;
二是日常生活用品價格保持基本穩定。3月底全市蔬菜大肉等生活必需品漲價的舉報上升趨勢明顯,由于市場供需矛盾突出,加之道路運輸受限等因素,價格雖高于往年同期,但基本保持穩定。
三是切實加強對防疫物資產品質量監管,重點對群眾舉報的口罩、醫用酒精及噴壺等案件進行依法查處,特別是美致惠連鎖藥店銷售假冒“3M”商標口罩案查處曝光后,有效遏制震懾了市場非法銷售醫療器械的不法行為。
(二)預付式消費投訴高發 經營模式亟需規范
預付式消費重點集中在健身、美容美發、教育培訓等行業。
監管難點在于預付式消費經營者一旦倒閉、變更經營或捐款跑路,立即會引發群體投訴,呈現出投訴多、案值高、調解成功率低等特點,給社會造成了一定隱患,使消費者蒙受損失。
主要表現在:
一是服務承諾兌現難。經營者往往在辦卡前承諾的硬件條件和軟件服務無法達到客觀要求,在消費者辦卡后,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承諾;
二是格式條款設定多。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單方設定限制消費者的權利,減輕或規避自身責任。
三是關門停業投訴難。經營場所突然關閉或經營主體變更時,債權債務不做妥善處理,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置之不理,引發群體投訴。存在經營者因資金鏈斷裂甚至惡意圈錢、卷款跑路的情形,導致維權困難。
(三)房地產及相關行業投訴量持續增加
一是房產交房時與廣告宣稱不一致。經營者在銷售之初往往對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如綠化面積、采光面積做模糊介紹,對消費者產生心理誤導,導致交房時發生糾紛。
二是房產促銷活動仍需規范。體現在房地產促銷中,采取意向定金、打折優惠等方式,促使消費者在沒有全面知悉合同具體內容的情況下,就草率簽字,極易引發涉及定金退還方面的合同糾紛;
三是涉及物業費收取投訴較多。去年《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頒布后,對物業費收取項目做了新的規定,但群眾知曉度相對較低,而物業公司沿用以往規定,對電梯費等項目拆分收費,引發消費糾紛。
(四)“地攤經濟”食品安全監管難度大
地攤經濟具有準入門檻低、經營主體雜、市場周期短、品種變化多、攤位流動快等特點,給市場監管和調解消費糾紛造成一定難度,特別是食品安全存在市場監管風險。
四、工作建議
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期間,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之一。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為持續增強我市居民消費信心,推進消費市場的健康快速發展。
我 們 建 議
一是積極推進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參照延安、安康等地經驗,將放心消費創建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和行業自律責任,不斷提升誠信自律意識,規范經營行為;
二是各部門針對性開展法治宣傳、前瞻性開展法律援助,促進“地攤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延伸監管觸角。全面加強基層12315消費維權站點建設,切實提升維權效能,打造快捷高效的消費維權網絡體系,努力提升消費環境滿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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