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網絡市場秩序,優化網絡消費環境和營商環境,按照2023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安排部署,現公開向社會征集網絡市場違法問題線索。
?線索征集內容
(一)無底線網絡營銷行為
1.“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的行為。
2.主播利用弱勢群體及災難事件等進行流量變現、賣慘式網絡營銷行為。
3.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戰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底線的營銷行為。
(二)違法網售食品藥品行為
1.平臺內食品、藥品經營者資質證照不全。
2.外賣餐食加工制作場所衛生條件差、配送不規范。
3.網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4.網售化學物質宣稱“食品級”“食品用”冒充食品添加劑行為。
5.超出許可范圍、許可方式及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違法銷售藥品行為。
6.網售假藥、劣藥和疫苗、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藥品的行為。
(三)網售“三無”兒童及學生用品行為
1.網售無標簽標識、無合格證、無警示標志的“三無”兒童及學生用品行為。
2.網售的兒童及學生用品標識標簽不完整、不準確,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說明不明確。
3.網售“炸包”“臭包”“玩具手雷”“圓珠筆刀”等“三無”問題集中的危險玩具文具。
4.網售質量低劣的兒童圖書、教材教輔等行為。
(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強制捆綁搭售、大數據殺熟、不依法辦照辦證、不依法亮照亮證、不依法開具發票、借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
2.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能效水效標識信息展示不規范、虛構夸大新能源汽車功能配置、為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的旅游活動提供交易機會等行為。
3.低價促銷后隨意取消訂單的“砍單”行為、快遞服務末端的違規收費行為。
4.加重消費者違約責任、排除消費者解釋權的不公平格式條款。
5.違規開展商業特許經營網上宣傳推廣活動。
(五)不正當競爭行為
1.通過雇傭“差評師”打差評等方式故意抹黑、詆毀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行為。
2.以網購“打假”為名“偷梁換柱”、惡意舉報非法牟利、敲詐勒索行為。
3.組織虛構用戶數、點擊量、關注度、點贊數、打賞數、交易量、好評數等危害市場秩序的網絡“水軍”團伙。
4.文娛演出網絡炒作票價、倒票、代拍、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5.食品藥品、種業等領域侵犯商標權、專利權,以及違反商標法禁用條款使用商標的行為。
6.網絡銷售、傳播侵權盜版出版物的行為。
7.未取得拍賣許可而開展經營性網絡拍賣活動的行為。
(六)網售禁限售商品
1.銷售偽基站、嗅探設備的行為。
2.銷售專供特供商品,過度包裝茶葉、粽子、月餅的行為。
3.銷售“軍”字號商品(食品)、含金銀箔粉食品、危險化學品、迷藥、涉槍涉爆物品、無證CCC產品、電子煙的行為。
4.銷售野生動植物和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的行為。
5.售賣“異寵”等外來物種、東北黑土、非法集郵票品的行為。
?線索提供要求
對網絡市場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為便于及時對舉報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舉報材料應當包括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違法行為相關事實和證據等內容。
?線索提供方式
社會各界如發現相關違法線索,可通過以下途徑向漢中市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舉報,提倡實名舉報,市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法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2539453 ??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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