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法律權威與尊嚴,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規定,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決定對下列未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予以曝光。
被曝光的失信被執行人將在乘車、乘機出行、項目審批、資質認定、融資信貸等多方面受到限制。請社會公眾在與失信被執行人交往中持謹慎態度,規避交易風險。歡迎對被曝光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監督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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