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陜西省城固縣人民法院對朱歷軍等39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朱歷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罪行,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5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10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罰金,同案審理的不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3名被告人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以朱歷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西鄉縣通運建材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鉆石皇朝商務會所、西鄉通用物流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西鄉縣月亮灣農林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等實體經濟為依托,逐步形成以朱歷軍為組織、領導者,其他35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采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組織多起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壟斷西鄉縣砂石市場,搶占西鄉商砼市場供應,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對西鄉縣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響。
市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和被告人家屬100余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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