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時26分,指戰(zhàn)員到達現(xiàn)場,此時火勢正處于猛烈燃燒狀態(tài),了解基本情況后,現(xiàn)場指揮員立即制定撲救方案:一組人員對上鎖的卷簾門進行破拆,一組人員對屋內存放的煤氣罐進行轉移,另外一組對火勢發(fā)起進攻。
22時43分,火勢被完全撲滅,22時49分歸隊。
事后,經詢問報警人和現(xiàn)場勘查得知,起火原因為輪胎店店主在店內點蚊香驅蚊,下班后未熄滅蚊香,粗心大意導致周圍堆放的書本等易燃物點燃進而引燃店內堆放的輪胎、潤滑油誘發(fā)火災。
夏季來臨,蚊蟲增多,大多數人會選擇用蚊香進行驅蚊,卻不知道這小小的蚊香可能會引發(fā)嚴重的火災事故。因蚊香火頭很小,很多人誤以為不會引起火災,蚊香主要由粘木粉、木炭粉和藥物組成,點燃后只有一個很小的燃燒點,但它能持續(xù)燃燒而不熄滅,雖無明火,但卻有著不小的安全隱患。在陰燃時,火點最高溫度可達700℃—800℃,火點周圍1厘米處可達130℃高溫,足可將著火點低的蚊帳、棉布、海綿、衣服、紙張等可燃物引燃,釀成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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