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寧強法院執行局執結一起離婚糾紛案件,既體現了執行工作的強制性,又體現了善意文明執行的司法人文關懷,化解了當事人多年的積怨,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李秀(化名)與張飛(化名)本是同村村民,經人介紹登記結婚。隨著孩子出生,生活瑣事繁雜,張飛的性情大變,對李秀動輒拳腳相加,甚至用燒紅的火鉗、匕首對李秀施暴,李秀為了孩子一再忍讓。孩子成年后,雙方經法院判決離婚,共同修建的房屋歸張飛所有,張飛需支付李秀折價款100000元。后李秀申請執行,由于張飛整日游手好閑,不是打麻將,就是下河摸魚,經濟狀況極差,所建房屋手續不全無法處置變現。后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李秀出租房屋,以租金抵扣案件執行款,李秀撤回了執行案件。然而好景不長,張飛又經常給房屋的租客找事,致使房屋無法出租,李秀再次申請法院恢復執行,張飛仍需支付李秀67000元。法院工作人員多次傳喚張飛,但張飛拒不到庭,經電話聯系,其謊稱有事無法到庭。執行法官遂帶領法警在附近尋找張飛的下落,當找到一處麻將館時,發現張飛在麻將桌上激戰正酣!遂將其帶往法庭進行詢問,張飛依然不以為然叫囂道“我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反正沒錢!”鑒于張飛的表現,寧強法院對其司法拘留15日。執行干警與拘留所的干警積極對接共同做張飛的思想工作,經與其談心談話了解到:由于離婚后,孩子也不理他,過年過節都是一個人,他心里想不通,也就破罐子破摔,對法院執行工作十分抵觸……執行干警又找到李秀和她的女兒,李秀表示她知道張飛沒錢,就是想出一口氣,現在人被拘留,親戚朋友都怪她,要求撤回執行申請,不再要求法院執行此案,請求法院早日釋放張飛;李秀的女兒已經成家,對父親的怨恨早已釋懷,不想父母再為此事折騰,并表示不論如何血緣親情斷不了,自己以前對父親關心不夠,希望父親好好的,自己以后會贍養他的……
當張飛看到李秀及女兒的筆錄,不禁失聲痛哭,他在給女兒的信中寫到:我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由于我的沖動,把一個完整的家變成了妻離子散……
寧強法院提前解除了對張飛的拘留。看著張飛與女兒女婿相擁在拘留所門前,干警們為他們感到由衷地高興,他們找回了親情!
寧強法院始終堅持為民情懷,他們深知人民司法不是國家機器的簡單運行,而是要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執行局全體干警始終秉持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的工作理念,認真辦理每一起案件,努力修復社會關系,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溫暖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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