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家住漢臺區的曾女士在一陌生QQ好友推薦下到一個直播網站內觀看炒股直播,在觀看期間曾女士購買了直播間內所推薦的股票,并在后期獲得了盈利。
之后曾女士繼續關注該直播間,直播間中的人稱中國股票現在是低迷期,國家目前已經開始推薦做數字貨幣,然后再直播間內發送一張二維碼,曾女士在對方誘導下掃描二維碼下載了該軟件。
下載后曾女士根據對方操作要求,進行充值投資短時間內盈利3805.77元,后曾女士便加大投注力度,在投注701000元后曾女士發現該平臺無法打開隨即發現自己被騙。前后共計被騙金額70萬余元。
詐騙手法:
詐騙分子首先通過網絡社交工具(QQ、微信、陌陌、抖音、soul等)、短信、網頁上發布推廣股票、外匯、期貨、虛擬貨幣等投資理財的信息。
被害人主動聯系詐騙分子或者詐騙分子主動加被害人為好友后(與被害人交友、確定男女朋友關系、婚戀等方式)將投資理財網站或APP發送給受害人,謊稱能輕松賺錢、有內幕消息、有網站漏洞、或者謊稱自己為職業投資顧問、證券經理等,誘導被害人在詐騙分子提供的虛假網站、APP投資。
被害人在投入大量資金后,發現無法提現或者全部虧損。在與對方交涉時,發現對方將自己拉黑或者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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