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發改委發文進一步明確了陜西省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政策。漢中市執行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政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電量執行第一檔電價不加價。用戶可合理選擇計價方式,減輕冬季采暖電費負擔。
政策實施范圍為陜西省非市政集中供暖的采用電鍋爐、電地熱、電熱膜、空調等方式取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含小區自備鍋爐)。
居民用戶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電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電表(合表用戶除外)為單位。
漢中市執行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政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年內其他月份執行相對應的居民階梯電價。
為簡化居民電采暖用戶申請程序,漢中市“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無需申請和認定,直接執行陜西省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政策。不愿意執行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政策的用戶需持居民身份證、用電戶號等信息及時向當地供電部門申請不執行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政策。
通知還要求,此規定從今年10月20日起執行,凡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執行,國家另有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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