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強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
10月28日早上10時,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一場特別的法庭庭審在寧強縣二郎壩鎮水田坪村委會有序進行,當地四十余名群眾旁聽了庭審。
寧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殷某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一案,因被告人殷某某已八十三歲,行動不便,經該院與公訴機關協商后,決定到被告人居住地就地審判。
庭審中,審判員有條不紊地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一系列庭審程序,最后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殷某某犯非法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被告人殷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庭審結束后,審判人員耐心細致地向旁聽群眾解釋案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并進行了相關法治宣傳,旁聽群眾均表示,旁聽了當天的庭審,深受教育,深切體會到違法的事情不能做,通過這個案例,深知要遠離毒品,更要教育好家中的子女,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這次審判活動,是發揚馬錫五審判傳統的生動實踐。將庭審現場放到村委會,零距離貼近群眾,通過現實的庭審,并當庭宣判,以案說法,把庭審與法律宣傳有機結合,讓旁聽群眾感受到了形象生動的法治教育,提升了群眾的法律意識,取得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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