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時期,反腐倡廉都是一個國家和政府高度重視的問題,開展違規收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是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并始終堅持“收送一起查”。
紅包、購物卡或現金是腐蝕官員最常出現的違規收送禮金形式,價值小則幾百上千,多則達數萬元,俗話說“針尖大的窟窿透過斗大的風”,不管數額大小,均違反廉潔紀律,對公權力產生巨大的腐蝕和破壞,給黨和國家、給人民群眾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和影響,既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損害親清政商關系,又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九條有明確規定:不得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人情社會,人情往來的思想根深蒂固,但有的人借人情往來之名,行行賄受賄之實就是大錯特錯。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存在慣性思維,存有僥幸心理,認為只要不貪污受賄,收點紅包不是什么大事,正是這種對待紅包無關緊要的態度,給“送”紅包的人找到了“送”的好理由,堂而皇之借坡下驢。說到底,還是因為紀律意識淡薄,將黨規黨紀置若罔聞,對物質想要的太多,對黨的紀律思考太少。
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凡是向公務人員違規送禮,都是對其有所求、有所圖。即便不是當下要求回報,也有可能是為滿足日后某種需求而“打好堅實的基礎”,拉關系、套近乎,“放長線、釣大魚”。換句話說,吃人嘴軟,拿人手短。豈有只拿錢不辦事的道理?至于辦什么事,大部分只能是影響公務人員客觀公正執行公務的、違法亂紀的事。
還有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不以謀取利益為必要條件,即便送禮的目的不是為了謀取利益,只要進行了送禮行為,且送的禮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之度,都會構成違紀行為。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因此,把握禮尚往來與違規送禮的界限,對于黨員干部來說十分必要。
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結合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深刻認識違規收送禮金問題的危害,筑牢自律意識,防微杜漸,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敢于對違規收送禮金行為說“不”,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永遠沒有休止符。
本站轉載內容均已標明出處,為分享傳播之用,非商業用途。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