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的感謝信,點贊了執行法官排除一切阻力,及時幫企業追回工程款752萬元。
2019年西安某建筑集團向漢臺區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要求對陜西某投資集團房地產公司建設工程合同未如期履行法律義務進行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啟動執行,摸清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第一時間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并查封其名下多套房產,防止案款和財產轉移。
隨后,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被執行人住所地,與被執行人企業相關負責人談話,對其采取相關執行措施,督促其盡快履行法律義務。
因其賬戶無錢,房產無法執行變現,導致案件遲遲無法執行到位。執行過程中,通過走訪詢問得知被執行人同第三人有900萬元到期債權。執行法官遂向第三人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將付款義務履行至漢臺區人民法院。在經歷第三人和被執行人執行異議后,最終將752萬元工程款成功追回。
收到企業感謝信后,該案執行人員表示,受今年疫情影響,一些企業資金出現困難,幫企業追回欠款是我們法院份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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