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冬季雨雪天氣鄉村道路易結冰狀況,寧強縣公安局全力做好冬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間斷開展“一盔一帶”糾違行動,有效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可是,總有極少數交通參與者,面對民警正常執法活動,不但不聽勸阻,拒絕配合,反而我行我素,故意占用道路,阻礙道路通行,抗拒執法,最終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11月25日上午,二郎壩派出所(交管中隊)組織警力,在轄區依法開展 “一盔一帶”交通安全糾違行動中,發現張某(男,31歲)未系安全帶駕駛車輛。執勤民警對其勸阻過程中,該張將車鎖后棄于道路中間離去,經民警多次勸導、警告,該張仍拒不挪車,導致其它車輛無法正常通行,執法活動無法正常開展。案件發生后,我局抽調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并很快將事實查明。
11月26日,張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之規定,構成阻礙執行職務違法行為,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現已執行。
警方提示
公安機關開展“一盔一帶”糾違行動,目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使廣大交通參與者避免各種突發傷害。
公安民警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對于任何妨害、阻礙民警執法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打擊。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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