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國家衛健委發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針對既往感染者何時能接種新冠疫苗、18歲以下人群及孕期女性能否接種新冠疫苗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疫苗種類
滅活疫苗
附條件批準上市的3個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產品分別由國藥集團中國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所)、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武漢所)和北京科興中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科興中維)生產。
腺病毒載體疫苗
附條件批準上市的腺病毒載體疫苗為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康希諾)生產的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
重組亞單位疫苗
獲批緊急使用的重組亞單位疫苗為安徽智飛龍科馬生物制藥有限公司(智飛龍科馬)生產的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
推薦免疫程序
適用對象
18周歲及以上人群
接種劑次和間隔
新冠病毒滅活疫苗(Vero細胞):接種2劑;2劑之間的接種間隔建議≥3周,第2劑在8周內盡早完成。
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接種1劑。
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接種3劑;相鄰2劑之間的接種間隔建議≥4周。第2劑盡量在接種第1劑次后8周內完成,第3劑盡量在接種第1劑次后6個月內完成。
接種途徑和接種部位
推薦上臂三角肌肌內注射。
其他有關事項
遲種補種
對2劑或3劑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種者,建議盡早補種。免疫程序無需重新開始,補種完成相應劑次即可。
對在14天內完成2劑新冠病毒滅活疫苗接種者,在第2劑接種3周后盡早補種1劑滅活疫苗。對在14-21天完成2劑新冠病毒滅活疫苗接種的,無需補種。
加強免疫
現階段暫不推薦加強免疫。
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
暫不推薦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其他疫苗與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種間隔應大于14天。當因動物致傷、外傷等原因需接種狂犬病疫苗、破傷風疫苗、免疫球蛋白時,可不考慮與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種間隔。
不同疫苗產品替換
現階段建議用同一個疫苗產品完成接種。如遇疫苗無法繼續供應、受種者異地接種等特殊情況,無法用同一個疫苗產品完成接種時,可采用相同種類的其他生產企業的疫苗產品完成接種。
新冠病毒感染及抗體篩查
在疫苗接種前無需開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體檢測;接種后也不建議常規檢測抗體作為免疫成功與否的依據。
接種禁忌
通常的疫苗接種禁忌包括:
(1)對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
(2)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癥、脫髓鞘疾病等);
(4)正在發熱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婦女。
本指南對說明書中所列部分接種禁忌或慎用人群,參照下述特定人群接種建議執行。
特定人群接種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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