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邱仕偉辭去漢中市人民政府
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4月29日漢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漢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
接受邱仕偉辭去漢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漢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楊乾坤辭去漢中市人大常委會
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4月29日漢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漢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
接受楊乾坤辭去漢中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2021年4月29日漢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
黎書榮、權永平為漢中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
楊波為漢中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免去:
楊乾坤的漢中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
(二)
決定任命:
王鎮為漢中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馬衛東為漢中市公安局局長;
劉穎為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賈澍為漢中市統計局局長。
決定免去:
王松柏的漢中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楊清輝的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余春的漢中市統計局局長職務;
王鎮的漢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職務。
(三)
任命:
張海燕為漢中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陳建剛的漢中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四)
任命:
范小朱為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劉曉敏為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孫俊娜為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冉清杰為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陸波為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馬小紅為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免去:
楊新海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黃大鵠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陸波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熊稷藜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冉清杰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馬小紅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湯濤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范小朱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劉曉敏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蘇志明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王健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孫俊娜的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漢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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