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堅決整治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鎮巴縣通報了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1.平安鎮平安社區支部副書記王興奎、原支部書記康積山,平安鎮原武裝部長彭寶林,縣殘聯干部王幫杰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認真履職的問題。2017年至2020年6月,王興奎、康積山、彭寶林、王幫杰對所包扶貧困戶不認真履行幫扶責任,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存在嚴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21年1月,王興奎、彭寶林二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康積山、王幫杰二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興隆鎮青獅村護林員何代文、張永明不履行工作職責的問題。2021年3月,興隆鎮青獅村河壩子組村民文某,擅自毀壞林地,受到行政處罰。何代文、張永明二人身為片區護林員,不履行工作職責,對毀壞山林,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不制止不報告,嚴重失職失責。2021年3月,何代文、張永明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漁渡鎮長灘河村監委會主任游仕洲不認真履職的問題。2018年9月,游仕洲對長灘河村群眾反映村干部以飲水工程違規向吃水群眾收取費用問題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未督促向群眾退還違規收取的資金,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21年6月,游仕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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