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臺區應急管理局查處一家涉嫌違法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案件。這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今年3月施行以來我市首起涉嫌危險作業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2021年5月19日,漢臺區應急管理局接鑫源街道辦事處報告,稱康林家具廠5名工人因吸入廠區附近不明惡臭氣體突發頭暈、惡心癥狀。5月20日,市政府12345政務服務熱線接群眾舉報,稱漢中宇凌化工有限公司漢寶路廠區(原漢紡集團院內)疑似液化氣泄漏,刺激性氣味較大。
接報后該局立即派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核查,核查發現與康林家具廠相鄰的漢中宇凌化工有限公司漢寶路廠區內一處庫房存放有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大型鋼制儲罐7個200升藍色塑料桶52桶,現場刺激性氣味濃烈,且倉庫距北側居民住宅僅一墻之隔,不具備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條件,周邊居民20余戶,80余人,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現實危險。
經漢臺區應急管理局進一步調查,發現倉庫內的危險化學品為一種醇基燃料,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借用漢中宇凌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違法經營,同時將危險化學品存放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倉庫內,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涉嫌犯罪。
2021年8月25日,漢臺區應急管理局將此案移交漢中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目前已對李某某以危險作業罪立案偵查。調查中還發現漢中宇凌化工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2021年9月13日,漢臺區應急管理局對漢中宇凌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出租場地、非法出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作出罰款23.96萬元的行政處罰。
本站轉載內容均已標明出處,為分享傳播之用,非商業用途。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