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自作聰明的司機因使用磁力貼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被漢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執勤民警現場查獲,本以為用磁力貼變更車牌號可以逃過電子眼的抓拍,卻沒逃過民警的“火眼金睛”,換來的是嚴重處罰。
5月14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二大隊一中隊機動組民警在友愛路清理占道經營的攤點時,發現一輛陜EE*88*白色越野車的后車牌號有點“奇怪”,隨即示意駕駛員將車輛靠邊停下接受檢查。駕駛員將車停下后,民警走進車牌一看立馬發現了問題,當民警拿去車牌上的兩個“E”和兩個“8”時,另一副陜F的號牌顯現了出來。通過現場檢查核對后發現,這輛白色越野車的車牌號應是陜FY*61*。現場拍照取證和詢問后,民警依法對這輛白色越野車進行了暫扣,并傳喚駕駛員晏某某到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經詢問,該車駕駛員晏某某于2014年在西安的一家五金工業品市場購買了兩個“E”和兩個“8”的號牌磁力貼,購買后一直都沒有用過,今天是準備從勉縣到漢臺區辦事,為了逃避電子警察抓拍,在行駛到途中時將這四張磁力貼粘在了車的后牌上,本想用偽裝的車牌號躲避電子警察的抓拍,沒想到卻被交警一眼識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該車駕駛員晏某某因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兩項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10000元的處罰,機動車駕駛證記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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