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L55667,經查詢沒有車輛信息,請民警現場核對該車行駛證。”隨著對講機傳來中隊查詢民警反饋的車輛查詢結果,讓執勤民警感到非常詫異。經過民警的深入調查,10月26日,漢中交警二大隊依法對屈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的行駛證、車牌、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等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18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屈某某機動車駕駛證被扣36分。
2021年8月21日22時許,漢中交警二大隊一中隊民警在漢臺區橋北廣場開展夜查統一行動時,對一輛途徑濱江西路川L55667號小型越野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神情十分緊張,并聞到車內彌漫著很濃的酒味,民警隨即對該車駕駛員屈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屈某某酒精含量為76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民警繼續對車輛和駕駛員的信息進行進一步核查時,這輛“全身造假”的越野車被民警掀開它神秘的“面紗”。憑借日常查緝車輛的經驗和現場的疑點重重,民警依法暫扣了這輛川L55667的黑色攬勝越野車,并告知駕駛員屈某某帶齊該車全部手續進一步調查處理。
為核實這輛黑色越野車的真實“身份”,一中隊領導帶領民警多次前往車輛4S店、二手車交易市場、車管所查驗、核對該車的真實信息,在漢中市車輛管理所車輛查驗民警對該車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碼以及其他車輛參數進行的勘驗后發現,該川L55667黑色越野車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志均系偽造的假證,該車的多項車輛參數套用了一輛渝A83***白色路虎的信息。中隊立即將相關假證、假牌進行了收繳,在鐵的證據面前屈某某向民警如實交代,這輛車是別人為了沖減工程款抵押給他的,他知道這個車有問題,所以一直放在車庫不敢開,當晚也是著急出門才開出了這輛有“問題”的越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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