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鄉縣公安局城內派出所通過分析研判、嚴密布控,連續抓獲兩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嫌疑人劉某(男,20歲,西鄉縣大河鎮人)、王某某(男,29歲,西鄉縣白龍塘鎮人),為“大干四季度、收官全年紅”攻堅戰再添新戰果。
11月23日,城內派出所在工作中獲悉一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嫌疑人劉某正在城區活動,遂展開布控抓捕工作。上午9時許,民警在縣城步行街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成功抓獲。
經查,劉某在明知他人購買銀行卡用于電信詐騙活動的情況下將其一張銀行卡以6000元價格出售,該卡涉及詐騙資金83萬余元。
通過深挖,民警又獲知劉某伙同王某某共同犯罪的線索后,在當日下午14時許在縣城一電競酒店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經查,王某某出售的銀行卡涉及詐騙資金達130萬余元。
經審查,劉某、王某某到案后對明知對方購買銀行卡用于犯罪活動后,仍以6000元價格出售自己銀行卡為對方實施犯罪提供條件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劉某、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偵辦中。
民警提示:
切勿為了蠅頭小利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一定要注意保護個人身份信息安全,防止個人信用受損,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兇”,一旦發現有相關線索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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