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二手車流通行業監管,規范二手車交易市場和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漢中市商務局、漢中市公安局、國家稅務總局漢中市稅務局、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陜西省商務廳、陜西省公安廳、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二手車流通市場監管的通知》,結合我市二手車行業實際,日前制定并出臺了《漢中市二手車交易規范》。
根據規定,二手車經營主體取得營業執照后需在30個工作日內到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得到備案認可后方可開展二手車經營活動。二手車經營主體在車輛銷售給買方之前,應對車輛進行檢測及整備,9座以下(含9座)10年以內(含10年)非營運乘用車輛必須持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第三方車輛檢測機構出具的《第三方車輛檢測報告》方可銷售。待售車輛需在顯要位置擺放《車輛信息表》、《第三方車輛檢測報告》,不得刻意隱瞞或虛假宣傳所售車輛車況。
規定還明確了,二手車經紀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從事二手車經紀活動,二手車經紀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二手車的收購、銷售活動。二手車直接交易雙方需向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提供其合法真實的身份證明、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第三方車輛檢測報告等相關資料,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核準其真實合法性后方可進行交易。
同時,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對來市場直接交易的車輛應嚴格把關,認真核查車輛及其雙方車主信息等相關資料,確認車輛法定證明、憑證齊全真實合法并完成交易后,方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如實填寫成交價格。二手車輛交易過程中必須簽訂由二手車行業協會統一監制的《二手車輛買賣合同》。
此次《漢中市二手車交易規范》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我市二手車經營行為,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對于我市二手車交易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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