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沒有想到,5年前我被賊娃子偷了的八十七塊錢,法院的人親自給我送上門來,真是太感謝法官了。”6月13日,城固縣二里鎮譚河村王長貴在領到執行款后高興地說。當天在二里鎮派出所案款發放現場還有10名群眾領到了幾百一千,最多5300元的執行款,群眾自發送上兩面錦旗,感謝執行法官心系群眾執法為民。
原來,2017年城固縣南部山區的天明鎮、二里鎮發生了多起入戶盜竊案,案件雖成功告破,但涉案贓款已被被告人陳某揮霍,被告人陳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22年5月,城固法院在開展涉財產刑案件清理活動中,發現該案受害人損失未退賠,現被告人已經刑滿釋放,已具備執行條件,遂將案件移送執行局。
該系列執行案標的從最小的87元、600元、1300元,到最大標的5300元,11個案件標的合計20307元,執行標的雖不大,但件件關乎群眾的切身利益,城固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以正在開展“三秦颶風”2022執行專項行動契機,快速立案啟動執行程序。
立案當日通過全國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成功控制陳某的銀行存款,但僅僅只有307元,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執行干警又驅車趕往西鄉縣駱家壩鎮陳某的經常居住地調查了解,經確認陳某剛剛服刑屆滿,不僅家中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人也遠在外地務工聯系不上。
無奈之下,執行法官只能悻悻而歸,在窮盡執行手段后,該案已經具備終本條件,可執行法官并沒有放棄,抱著最后一線希望,試著通過被執行人陳某支付寶預留電話聯系陳某,經詢問得知陳某現正在西安一家快遞公司打工,執行干警又馬不停蹄趕往西安尋找被執行人陳某。
找到陳某后,陳某坦言自己今年3月剛剛刑滿釋放,打工還不到3個月,掙的錢只能糊口,如果法院非要執行,就把自己拘留了。執行法官考慮到被執行人陳某有犯罪前科,現在能在外打工自食其力,已經很不容易,如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有可能會適得其反,導致其產生自暴自棄甚至對抗的心理,最終執行干警放棄了司法拘留措施,進而做起了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經過法官釋法析理,講明法律規定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終,陳某聯系其在西安的表哥代其先行墊付了執行款項。
2022年6月,案件款全部到位,考慮到案涉群眾均在山區居住,讓群眾來法院領取執行款有諸多不便,執行法官決定讓當年辦案的派出所幫忙聯系受害群眾,并將11案共20307元執行款送至當事人“家門口”。至此,這起由法院主動“發起”的涉民生案件,全部實際執結。
執行案雖小,件件系民生。今年以來,城固法院以“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為契機,緊盯影響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的民生小案,切實加大執行力度,主動延伸司法服務,以案件的實際執結到位,檢驗執行工作的成效,截至目前,共執結案件1172件,執結標的1.5億元,執行到位率40.73%,群眾的勝訴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下一步,城固法院將持續開展“三秦颶風”專項執行行動,狠抓執行規范、提升執行質效,切實解決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急難愁盼”問題,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執行工作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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