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漢中市漢臺區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漢臺區藝術類培訓機構納入全流程監管的通告。
為進一步增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有效防范藝術類培訓機構存在的培訓質量不高、收費時長違反規定要求、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等問題,保護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規范藝術類校外培訓行業發展,特通告如下。
一、培訓機構信息公開。對藝術類培訓機構的證照、培訓內容、招生對象、教師資質、培訓規模、培訓班次、培訓時間、收費標準等內容在《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全公開。
二、落實“兩種監管方式”。所有藝術類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必須嚴格實行銀行托管和風險保證金兩種監管方式,將藝術類培訓機構的存量和增量預收費資金全部納入監管。
三、在進行藝術類課程培訓時,學生、家長應使用《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報名、繳費、消課、退費等操作。
四、預收費實施“一課一消”。針對藝術類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采取“一課一消”模式,即家長繳納的學費全額打入銀行監管賬號,每完成相應課時,由校外培訓機構發起消課確認,家長確認無誤后,相應課時費轉入機構一般賬號,供機構使用。
五、嚴禁開展非藝術類課程。藝術類培訓機構進行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戲劇戲曲類、曲藝類及其他藝術類課程培訓,不得開展學科類、體育類、科技類等課程。
六、拒絕超期超標收費。校外培訓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如有藝術類培訓機構超期超標收費的,家長應拒絕支付,及時更換其他收費合規的藝術類培訓機構。
七、妥善保管繳費單據。付款時,務必索要正規發票或收據,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繳費發票、銀行APP 支付截圖、電子合同的完整截圖等票據資料,以作維權憑據。
八、如藝術類培訓機構有以下違規行為,請各學生、家長及時舉報。
(一)未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線上或線下私自收費。
(二)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三)開展非藝術類課程培訓。
(四)其他違規行為。
監督舉報電話:223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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