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三年中,國家對于新冠感染者采取“先救治、后結算”的方式,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今年3月,國家醫保局印發通知要求,一是按程序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本省份基本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統籌地區現行規定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二是及時調整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新冠治療用藥。
半年后,首個國產新冠口服藥阿茲夫定片等共343種藥品正式通過形式審查,納入《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藥品名單》。
隨著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此前納入醫保的新冠藥以及住院診療的費用還能報銷嗎?為應對疫情新形勢,安徽、福建晉江等地明確新冠就診醫保報銷比例,北京、陜西等地將新冠治療藥品臨時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陜西:234種新冠用藥臨時納入醫保
據“健康陜西發布”12月22日消息,12月21日,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三家單位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將確診和疑似患者使用《陜西省衛生健康委 陜西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陜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醫藥預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的通知》(陜衛中醫發〔2022〕53號)中推薦的107種中成藥及省藥監局、省衛健委組織專家遴選的對新冠病情針對性強、治療效果較明顯的兩類127種藥物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醫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確診和疑似患者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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