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2日11時許, 付某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自己的無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從略陽縣郭鎮出發沿345國道由西向東往略陽縣金家河鎮方向行駛,車輛行駛至芋家埡隧道東下坡急右轉彎路段處,適遇李某駕駛重型罐式貨車騎道路中心黃虛線相對方向駛來,兩車會車過程中,付某某駕駛的三輪摩托車駛向路中和該貨車發生碰撞,造成付某某當場死亡,車輛受損。
交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規定,駕乘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電動車需佩戴安全頭盔,可有效降低騎乘人員死亡風險。安全頭盔“戴和不戴”、“戴好和未戴好”的區別,是生與死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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