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漢銀罰決字 [2023 ]1號-4號行政處罰顯示,陜西西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支付結算,貨幣金銀反洗錢,證信管理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鑒別及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管理規定法》《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警告,并處45.3萬元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漢中市中心支行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漢銀罰決字〔2023〕2號),陜西西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濤對陜西西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漢中市中心支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規定,處1.45萬元罰款。
據企查查顯示,陜西西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注冊資本為20800萬元,注冊地址位于漢中市西鄉縣東一路和鹿齡路交匯處,法定代表人為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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