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縣峽口鎮井壩村一村民反映,峽口茶廠被承包給商人養牛,茶廠內原有祖先墳墓,卻被指認給了其他人,這是怎么回事?
10月21日,華商報-二三里就此事向西鄉縣峽口鎮人民政府發函,11月11日,對方就該問題回函作出情況說明,具體如下:
峽口鎮井壩村因發展產業需要,對茶廠實施擴建,由于規劃建設區域有兩座墳,近十年來未見過上墳,后經多方打聽,其兩座墳為井壩村七組周某興的墳,經鎮村干部協商,與周某興之孫女周某萍、孫女婿李某富達成協議,確定兩座墳實行遷墳,費用15000元整,承包人將15000元從峽口郵儲銀行轉給其孫女周某萍。
時隔一個多月,井壩村一組村民牟某玉同女兒來村委會告知其中有座墳為劉姓墳地(屬于牟某玉),當時井壩村告知牟某玉母女,墳地已經和周某萍、李某富達成協議,并告知了處理結果。同時通知了周某萍將另一座遷墳費7500元退回承包人手中,由承包人在擴建茶廠之前,同牟某玉母女及親屬協商遷墳相關事宜,待雙方商定后,方可動工。
鎮村干部已經與牟連玉女兒溝通,說明了情況,其本人也表示知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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