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教育廳要求和漢中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漢中市普通高中網上招生錄取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漢教發〔2020〕18號,以下簡稱《方案》)精神,從2020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實行網上招生錄取。為了幫助廣大初中畢業學生和家長準確理解掌握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現就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予以解答。
1.《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8月,陜西省教育廳印發《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陜教規范〔2017〕9號),提出“到2020年左右,全省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的改革目標,要求“尚未實施網上報名、錄取的市(區、縣),要盡快建立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網上報名、錄取工具平臺,逐步完善網上報名、錄取程序”。2018年、2019年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普通高中實行網上報名錄取。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陜教〔2020〕69號)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行省級指導、市級為主統籌管理和具體實施的工作機制。各市(區)要按照國家和我省規定完善招生政策,建立并利用市級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臺開展招生工作。”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陜西省教育廳相關要求,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漢中市教育局結合實際,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經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制定印發本《方案》。
2.為什么實行職普招生比例4:6?
答: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實現職普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這是國家戰略。2005年10月,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明確提出“到2010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目標。2019年1月,國務院出臺《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從國家層面重申了“保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的要求。2017年8月,《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陜教規范〔2017〕9號),提出“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科學編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備案后嚴格執行。”2019年、2020年省教育廳下發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明確了職普比不低于4:6的高中階段招生要求,并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
3.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什么新變化?
答:一是實行網上填報志愿錄取,由縣區教育體育局劃定本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學生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規定時限內,登錄“漢中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填報志愿,實行網上統一錄取。二是省級示范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本縣區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有定向招生計劃的初中學校考生可以填報定向高中志愿。三是堅持多元評價和擇優錄取相結合,以學生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基礎,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四是明確了在外省、外市就讀的我市戶籍學生回本市就讀普通高中的程序。明確了我市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
4.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學校有哪些?
答:我市行政區域內27所普通高中學校具有招生資格,分別是:漢中中學、漢臺中學、漢臺二中、漢臺區鋪鎮中學、南鄭中學、南鄭區大河坎中學、南鄭區高臺中學、漢中市龍崗學校、城固縣第一中學、城固縣第二中學、陜飛一中、陜飛二中、洋縣中學、洋縣第二中學、四〇五學校、洋縣實驗學校、西鄉縣第一中學、西鄉縣第二中學、勉縣武侯中學、勉縣第二中學、漢中市仁德學校、寧強縣天津高級中學、寧強縣第二中學、略陽縣天津高級中學、鎮巴中學、留壩縣中學、佛坪縣中學。勉縣第四中學因布局調整,今年擬取消高中階段招生。
5.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答:漢中中學不超過30%招生計劃(含50名面向各縣區自主招生的“珍珠班”計劃)可以面向漢臺區以外縣區招生,其余計劃面向漢臺區招生。留壩縣中學40名足球特長生可以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民辦學校不低于70%招生計劃定向本校初中部招生,其余招生計劃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對本校初中部畢業人數少于招生計劃70%的,70%招生計劃面向所在縣區招生,其余招生計劃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含藝術體育特長生)全部面向本縣區招生。
6.普通高中志愿是怎樣設置的?填報志愿有什么規定?
答:一是全市錄取志愿。除漢臺區外,其余縣區考生均可填報漢中中學;漢臺區考生可在縣區錄取志愿填報漢中中學。全市各縣區考生均可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二是縣區錄取志愿。考生自主選擇按學籍或按戶籍填報一個縣區內的1—4所普通高中。符合定向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1個省級示范高中或省級標準化高中作為定向志愿。
7.定向招生有什么規定?
答:定向招生是指把省級示范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招生的部分名額拿出來分配到縣域內各初中學校,實行定向招生。報考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須是有定向計劃的初中學校考生,且中考成績達到縣區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定向生錄取,按照定向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績和位次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
8.我是漢臺區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戶籍在南鄭區,我能既填報漢臺區的高中,又填報南鄭區的高中嗎?
答:不可以。你只能按照初中畢業學校學籍所在地選擇漢臺區的高中學校填報志愿,或者按照戶籍所在地選擇南鄭區的高中學校填報志愿,縣區只能二選一,不能交叉填報。
9.我是漢臺區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戶籍在南鄭區,可以填報南鄭中學的定向志愿嗎?
答:不可以。定向計劃是分配到縣域內初中學校的,只有學籍在該縣區初中學校的學生可以填報定向志愿,你初中不在南鄭區就讀,無法填報南鄭中學的定向志愿,可以填報漢臺區范圍內定向志愿。
10.我是佛坪縣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戶籍在佛坪縣,中考成績很好,今年能填報城固縣的高中嗎?
答:不可以。我市除漢中中學、民辦高中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全部面向本縣區招生。
11.我是寧強縣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戶籍在漢臺區,想回漢臺區就讀高中,應該如何填報志愿?
答:你可以在全市錄取志愿中填報漢中中學,也可以在縣區錄取志愿中填報漢臺區范圍內普通高中學校志愿。
12.我是漢中市龍崗學校初中部考生,可以在全市錄取志愿填報龍崗學校嗎?
答:可以。龍崗學校初中部考生既可以在全市錄取志愿中填報漢中中學和包括龍崗學校在內的民辦學校,也可以在縣區錄取志愿中填報龍崗學校定向志愿。
13.我是漢中戶籍,從小隨父母在漢中以外地方上學,能回漢中就讀高中嗎?
答:有兩種途徑:一是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中考,與戶籍學籍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備同等錄取資格。二是在就讀地參加中考,被參加中考地普通高中錄取,經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跨省、跨市轉學到我市同類同層次學校就讀。
14.我是來漢中經商、務工的外省人,孩子在漢中某初中就讀,孩子的戶籍也不是漢中的,能在漢中參加中考、上高中嗎?
答:可以。根據陜西省教育廳、發改委、公安廳、人社廳印發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在陜參加升學考試方案》(陜教考〔2012〕8號)精神,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1年以上,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含1年),隨遷子女本人持有陜西省初中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可在符合我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其畢業初中所在縣區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中考成績達到就讀縣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可填報志愿參與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需要提醒的是,根據陜西省教育廳、公安廳、人社廳印發的《關于做好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陜教〔2018〕307號)精神,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指所持陜西省居住證有效年限累計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否則,雖在漢中就讀普通高中,但無法在漢中參加高考。
15.我的中考成績達到了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不是一定能夠保證我能上普通高中?
答:不一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各縣區根據職普比招生要求劃定的普高與職高分流控制分數線,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存在有部分考生填報全市錄取志愿、有部分考生選擇按學籍或按戶籍縣區填報志愿等因素,會影響考生中考成績位次排序,有可能滑檔。
16.征集志愿補錄是怎么回事?哪些考生可以填報?
答:征集志愿是第二批次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一次補錄,屬于補錄學校所在縣區戶籍或學籍的考生,如未被錄取,且中考成績達到補錄學校所在縣區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再次填報志愿、參加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無法填報征集志愿和參加補錄。
17.錄取后不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會怎樣?
答:招生學校向學生本人發放錄取通知書,作為新生入學和注冊學籍的唯一依據。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該生。
18.我想報考藝術體育特長生,有什么規定?
答:體育藝術特長生報名、資格審查由縣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藝術特長生測試工作由縣區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育特長生專業成績采用中考體育考試成績。縣區教育體育局依據特長生招生計劃和中考成績,劃定本縣區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達到所在縣區藝體特長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通過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的考生、中考體育考試成績達到體育專業合格線的考生,可填報具有特長生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按照藝術測試成績、體育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19.我是軍人子女,如何享受優待政策?
答:漢中駐軍部隊或漢中籍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軍人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政治部審查、考生所在縣區人武部匯總、漢中軍分區審批后報市教育局審核,按照軍人所在部隊類型給予優待,對應分值一并計入總成績排序。符合多項加分照顧政策,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項。
20.我是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如何享受優待政策?
答: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父(母)親所在單位縣級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逐級審查后報市教育局審核,按照所屬類別給予優待,對應分值一并計入總成績排序。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公安機關在職人民警察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符合多項加分照顧政策,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項。
21.什么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錄取怎樣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答: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新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5個方面,采用等級評定,包括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學生初中畢業時,初中學校要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總結性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5個方面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方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任意2個方面達到B級以上(含B級),方具備省級示范高中錄取資格。
22.中考成績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能就讀普通高中嗎?想繼續上學怎么辦?
答:不能。你可以報考職業中學或中專、技校。職業中專、技工學校都是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具有同等學歷。中職畢業的學生既可以獲得“一技之長”后選擇就業,也可以升入高職院校繼續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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